关于开展2013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13-12-17浏览次数:522

各系部、处室、直属部门:

根据学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于2013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13年度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责任状为主,重点考核示范校建设项目、文化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招生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等内涵质量方面的任务完成情况。

2、简化程序:不再组织考核组前往各部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不再要求资料汇总、立卷、编目、装盒。

3、兼顾均衡:本次考核分三组进行。A组为10个系部; B组为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室)、组织部(组织人事处)、工会、教务处、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14个职能处室; C组为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3个直属单位。

二、考核方法

1、分组述职,群众测评

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与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述职报告(即部门领导班子总结)不超过2000字。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系部党总支书记或主任)分ABC组集中述职,述职中务必要突出重点(见考核原则一),展示亮点,切忌事无巨细,平铺直叙。

参与测评人员见《关于做好学院201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目标考核办公室根据需要,可通过调阅资料、实地走访、专题访谈等形式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2、单项考核,注重过程

由目标管理考核二级指标制订部门,根据《2013年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中要抓住重点项目,突出关键指标,做到客观公正,透明公开。考核时间为1223日至30日,并于12月底在内网公示考核结果。各部门要根据要求于1230日前,汇总填报相关数据、提供有关支撑材料,逾期不提供或材料不真实的将酌情扣分。考核项目及牵头部门分别为:反腐倡廉(纪委)、基层党建(组织部)、思想宣传(宣传部)、安全稳定(保卫处)、教学管理(教务处)、科研管理(科研处)、学生管理(学生处)、招生就业(招就处),考核要点见附件。

3、加分项目,集中评定

对部门提出的加分项目(必须于1230日前提交500字左右的发展创新项目加分申报书,发至行政楼309室,电子档请发 任李 内网邮箱),由目标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

三、优秀指标

A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指标4个。

B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指标5个。

C组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指标1个。

 

附件: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