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现将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三天。其中4月5日为法定假日,4月4日为双休日,4月6日调休。4月7日(星期二)上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轮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平安愉快假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