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14、2015年度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525

各院(系、部)、部门:

根据今年学校档案工作安排,2016年档案移交工作现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外事、基建、设备管理、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档案归档范围及标准请参照《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办法》执行。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目录录入及立卷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错项。

 2、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

 3、对于保密性强,不便于移交档案馆的材料,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立卷归档,但应向档案馆移交归档目录(含电子版),并注明存放地点及保管人。

 三、档案的移交:

1、归档验收: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为节约时间精力,部门可提前邀请综合档案室老师做现场业务指导。

2、移交手续: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3、移交时间: 2016年4月10日前移交2014年档案,6月1日前移交2015年档案。

四、学综合档案室联系电话:83856332,档案QQ群:375819547

 

 

 

  办公室

2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