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622

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学校决定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9、30日(星期日、星期一)放假调休;5月1日(星期二、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三)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4月28日(星期六)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