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83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45日(星期五,清明节)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20195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28日(星期日)、55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分别上52日(周四)、53日(周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