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育人走深走实 一体四翼格局初显——我校与盱眙法院合作共建法律事务专业“书记员班”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21-08-26浏览次数:748

随着法律事务专业“四方合作、五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落实,823日上午,我校与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班”合作协议签约与实习基地揭牌仪式,在盱眙县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及该院全体党组成员,我校副校长梁枫,法文学院解瑞卿、任远、陈海燕、胡玲等出席活动仪式。

本次活动仪式由盱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秀楷主持。

  

首先,孙宪腾介绍了盱眙县情和盱眙县人民法院的相关情况,并对与我校共同成立“书记员”班表示非常的期待。孙宪腾表示,近年来盱眙法院在工作中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是盱眙法院牢记使命、司法为民的真实体现。盱眙法院结合工作需要与我校合作开设书记员班,开展书记员的订单式培养,既是为满足司法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司法机关为民办实事,关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双方能够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为淮安的法治建设增砖添瓦。 

接着,解瑞卿介绍了法文学院的相关情况,法律事务专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专业四面向”的人才培养格局,在法律事务专业下开设了“普通班”、“西藏班”、“书记员班”、“消防员班”。下一步还准备开设“网格员班”,形成“一专业五面向”的人才培养格局,精准服务藏区及淮安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解院长表示,本次与盱眙县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班”合作开设,有效地解决了专科层次法律专业学生的对口就业,对落实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后,法文学院学生发展教研室主任陈海燕同志向盱眙县人民法院全体党组领导汇报了“书记员班”的筹备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思路与课程体系。陈海燕老师表示,自6月份以来法文学院上下对“书记员班”的设立高度重视,学院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专门机构,拟定了学生选拔办法,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从初稿到修改稿再到最终的定稿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秉着“共建、共育、共管、共赢”的联合培养理念,围绕书记员岗位要求,在分析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的基础之上,针对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分别安排了相对应的课程,并就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亮点以及执行的预期困难和解决方式进行了详细汇报。

  

  同时,双方针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学生实习实训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盱眙县人民法院孙院长提出,书记员作为审判组织的辅助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程序法的应用能力要求较高,针对人才培养方案中《诉讼法基础》课程,建议拆分成《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两门课程;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时适当减少;在汉字听录的速度合格率上,建议与书记员省统考的要求相统一,规定为一分钟120个字,正确率95%。经过交流沟通,使得“书记员班”的人才培养方案更加完善。

  最后,副校长梁枫与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共同签署了法律事务专业“书记员班”的合作协议,并为学生实习基地进行揭牌。梁枫表示,我校对“书记员”班的成立非常的重视,学校层面也会竭力给予关心和支持,并对盱眙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并祝“书记员班”的合作取得硕果。

 本次合作协议签约与实习基地揭牌仪式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孙宪腾还带领大家参观了盱眙县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在今后的校地共育、联合培养中,法文学院将上下一致,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打通学生校内校外、课内课外通道,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载体,发挥育人工作的协同效应,建立从入学到毕业、就业的全过程、可持续、贯穿式的“全过程”育人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