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东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841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学院清明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201344日至6日,共3天。47日(星期日)按45日(星期五)上课上班。

2、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遇有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名单于41日(星期一)前报办公室。

 

 

办公室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