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风和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具体办理灯塔系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5)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支部活动的拍照工作,图片及视频资料的保存工作。

2)负责党支部活动记录本的记录及保存工作。

3)抓好党团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党团宣传建设合理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4)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四、纪检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2)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4)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五、统战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支部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单位统战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及时反映统战成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配合党委统战部完成各项具体的统战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