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为主
(二)审核内容
按照“六严”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省属高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时间定为2015年6月至12月。结合我校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拟定于2015年10月接受省委组织部专项审核。
(二)方法步骤
1、学校自查
(1)动员部署、全面启动(2015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2)审核登记、汇总分析(2015年5月)。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对每卷档案逐页进行初审、复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并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按照材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内容不真实等进行分类统计。根据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议。
①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
②干部信息不准确的,特别是涉嫌重要信息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调查核实。
③档案内容不真实的,组织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再提拔或重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理。
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需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3)调查核实、问题处理(2015年6月-8月)。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并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专门成立调查组,至少2人参加,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全面深入调查核实,重要问题确保实地调查、现场取证。调查核实之后形成调查报告,并附全相关材料。
(4)组织认定、查漏补缺(2015年9月)。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2、月度上报
学校定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前将审核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
3、接受审核
2015年10月,请示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学校党委领导同意,成立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枫
副组长:沈艾林 陈建军
成 员:刘必立 桑 雷 陈维民 窦海燕 黄 昆 史 琪
(二)搞好分工协作
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对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要点,组织部主要负责审核干部档案中的干部身份、干部履历、党员材料等,人事处主要负责对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资变动等业务把关,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核实处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办公室、二级院系部等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专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
组织部、人事处等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务必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
则、从严把关。同时贯彻保密原则,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切实做到严格保密,防止干部信息泄露。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