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完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因公需离开本市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的;
2.节假日外出的;
3.其它因公、因私需离开本市的。
二、审批程序
1.学校主要领导离苏外出,应按照省有关规定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2.其他校级领导外出请假,党委、纪委序列由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序列由校长审批。
3.各部门中层正职外出由校主要领导审批,属党委序列管理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属行政序列管理的由校长审批。各部门中层副职外出三天以内的由校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属党委序列管理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属行政序列管理的由校长审批。
三、具体要求
1.外出参加会议,由校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外出参加邀请活动,应由邀请单位出具邀请函,办公室安排。
2.请假外出经批准并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岗。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应按时返校,不得擅自超假。请假期满后如需续假,可先电话续假后再补办手续。
4.请假外出获准后要在校办公室备案,假满返回后一天内在办公室销假(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办公室要做好请假干部外出活动登记工作,每半年汇总一次归档。
5.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6.对没有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就擅自外出的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造成行政失职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