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6浏览次数:594

苏财院〔2014〕10号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修订)

车辆管理工作是学院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学院车辆管理水平,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保证安全合理用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

1、学院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文明、优质驾车。并应遵守本单位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安全、文明的驾驶员,为学院树形象。

2、驾驶员应爱护学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平时小维修自己动手。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长途出车前,要检查车辆部件,确保安全出车。

3、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费用自理。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驾驶员对车队队长的工作任务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办分管领导反映。

6、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领导,并说明原因。

7、车队队长认真做好办公室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维修、加油等票据的审核、登记工作。

8、车队队长根据学院领导或办公室安排负责车辆调度,分配车辆、评估本车队同志的表现,不断提高车队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9、车队队长应对行驶车辆给予监督和检查、掌握各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好车辆公里数,油耗、故障等记录,编好车辆技术档案。

二、车辆使用

1、学院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实行凭派车单出车制度,各部门用车须提前一天以上与办公室联系,每天下午17:00之前提交用车书面申请,办理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办公室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行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市区内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派车。

4、部门中层两人以上因工作需要长途用车,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车辆。

5、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公务需要外单位借车应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6、驾驶员完成公务派车后,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防范工作。违停造成丢失或损坏将视情况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节假日机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停放在校园指定位置。 

7、车辆外出(出校门),必须经学院领导同意,或办公室派遣。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违反规定(出车费用由个人承担)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全体驾驶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服从调度,上班期间要在岗,不开车和不保养车辆的时间,驾驶员应随时待命,外出(出校门),必须向车队队长请假。

9、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诸如:接送亲朋好友;用于个人外出活动;驾驶员个人上下班等。

三、车辆维修

1、车辆年检年审,由车队队长统一安排。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凡需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由车队队长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评估。预算超过1000元的,需事先须报院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办公室统一结算费用。

2、坚持驾驶员候车监修制度。车辆隐蔽部位维修驾驶员必须监修。更换配件须将旧件收回,修复后,由驾驶员检查试车,在修理单上核对所维修项目并签字。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到路边店修理的,必须持有效发票及修理的项目、更换零配件的清单,经确认方予报销。

4、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由车队队长对现有车辆进行维修档案建档,维修一次登记一次,实行一车一卡,每学期报办公室归档。

四、车辆加油

1、车辆加油实行办公室集中办卡,统一结算制度。

2、车辆加油实行随车驾驶员主负责制度,聘用驾驶员车辆加油由车队队长负责管理。

3、车辆加油应利用执勤路经加油站时加油,如特殊情况需专程加油,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去加油。

4、按季度统计每辆车行车里程,油料消耗及其它消费性开支,并作为驾驶员考核依据。

五、票据签批

1、各种票据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在票据上注明时间、事由、并签上自己的姓名、车号。

2、票据原则上每月集中签批二次或每次大的活动后集中签批。

3、各种票据报销时,其事由、报销金额等全部记入该车的车辆档案,做到单车核算。

4、所有票据均由驾驶员、车队队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能报销。

5、凡购置车辆保养用品或装饰用品须事先向办公室领导请示,填写申请单,否则不予报销。

6、驾驶员违章、违规、违纪等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聘重要依据。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26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