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10浏览次数:1007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全面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安排,经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2021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2021年1月15日(期末考试结束即可离校);

2、教师:2021年1月19日放假;

3、行政、教辅人员:2021年1月22日起由所在部门安排轮休。

三、下学期开学安排

1、2019级、2020级学生:2021年2月28日返校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

2、教师:2021年2月27日报到,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行政、教辅人员:2021年2月25日恢复正常上班。

4、请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并将本部门寒假轮班安排表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送交办公室,联系人林森。

 四、假期注意事项

1、师生寒假期间要按照属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注意交通安全与人身安全。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落实疫情相关重要信息“日报告制度”,若无相关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2、保卫处严格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把好校门关,所有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总务处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持续做好校园环境整洁、校内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

3、学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4、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5、各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管理秩序。

6、全体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启,确保信息畅通,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愉快的寒假。

7、若遇特殊情况,相关事宜会及时通知。

                 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